第一种,夫妻两个人共同还贷部分,常用计算补偿的公式:共同还贷部分补偿额=婚后共同还贷额×现行市场价值。
第二种,间接计算规则。有时直接计算的话更加困难,难以计算,这时间接计算是更好的方法。
间接计算的具体公式:共同还贷部分的增值=房屋增值总额—首付款增值额。
另外,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的价值及归属没有办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时。法院就会按照一定的情形进行处理,如下:
1.夫妻双方都想要房屋的所有权并且都同意通过竞价取得的,法院应当准许。
2.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想要房屋的所有权的,通常需要先由专门的房屋评估机构对房屋作出价值评估,这个时候就要参考市场价格来评估了,实际获取房屋的所有权的一方要给予另一方相同价值的金钱补偿。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折价补偿。
3.当然,现实中也有可能出现夫妻双方均都不想要房屋的,此时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将房屋进行拍卖,之后可以对拍卖房屋的钱进行分割财产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都没有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或者还没有获取房屋的完全所有权时,并且对房屋的归属还有争议且不能达成统一意见时,法院不能够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只能根据实际情况判给当事人的某一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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