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间自然生病(非事故伤害或者侵害的),如果没有当场死亡或经抢救无效48小时内死亡的,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单位没有赔偿责任。但是,职工在工作岗位上发病,单位有救助(送医院抢救)责任,同时单位应支付治疗期的病假待遇(病假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没为员工建立社会保险(医疗保险)而致使职工不能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应承不利后果。除此之外,单位没有责任。
上班时突发疾病谁负责
上班时突发疾病的,如果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否则不能算为工伤。
如果不是工伤的,可以根据已提供服务年限,依法享受相应的医疗期。
医疗期内单位不得擅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如果是工伤的,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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