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破产清算财产保全费能退吗?
根据相关规定,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的申请而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如果由于申请人的错误而导致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而遭受损失的,应当由申请人负责赔偿。
而公司破产属于公司经营不当造成的财产损失,因此,公司破产清算财产保全费是无法退还的。
二、财产保全有哪些强制性措施?
1.在被告开户的银行对其账户及存款进行冻结;在被告工作单位对其工资收入进行扣押、冻结;
2.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对被告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房产、土地进行查封;
3.在工商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公司对被告投资于其他人的股权、持有的股票、债券及其收益进行冻结;
4.在车辆管理所对被告的车辆进行查封;
5.在被告、其他人的经营场所内对被告所有的机器设备、货物等进行查封或者扣押;
6.在其他人的住所地对被告享有的对其他人的到期债权或其他人应交付给被告的租金进行冻结;
7.在国家专利局、商标局等机关对被告享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进行冻结等。
从法律上来说,查封和冻结是同样的含义,都是由法院工作人员在有关单位办理一定的手续,送达相关的法律文书,固定被告的财产权利,使其无法办理相关的转让手续。主要区别在于:查封主要适用于有形状的物体,而冻结主要适用于无形存在的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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