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后债务应该由谁来承担的确认办法:
1、分立前产生的债务,应当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分立前与债权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2、分立后产生的债务,则由债务人自行承担清偿责任。
一、公司分立公告多长时间出来?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二、上市公司分立有什么程序
上市公司分立有以下程序:
1、公司分立,首先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2、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3、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或者公司在分立前可以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书面协议。
三、公司注销责任由谁承担?
公司注销后责任由谁承担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形来分析。公司可能因为公司合并、分立、破产等原因而被注销登记。在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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