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经过】
“女的先是捅了男的一刀,男的逃跑,女的追上,再捅,男的倒地;一会儿,女的捅自己一刀,也倒地……”去年,发生于市区车站大道华盟商务广场楼下的这起故意杀人案,今天(17日)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女的叫吴*琳(化名),36岁;男的叫刘*强(化名),32岁;两人同居四年,育有一女。
事发前,双方签过分手协议,吴*琳拿了一万元分手费。吴*琳说,事发当天,是找刘*强复合的。最后却演变成当街杀人。
四年同居协议分手原因双方各执一词
吴*琳是贵州人,刘*强是河南人。他们都有过婚史,最后走到一起。双方没有登记结婚,简单摆了下酒席,同居四年,生下一女,现在快要两周岁了。
2015年9月,两人的男女朋友关系走到尽头。
今天庭审上,刘*强的父母也到了现场。刘-父告诉记者,刘*强主动提出分手,因为吴*琳整日打牌赌博。
吴*琳的辩护人告诉记者,这是分手原因之一,另外的原因是,刘*强嫌弃吴*琳生不出男孩,为此吴*琳曾人工流产三次。
吴*琳在庭审上说,她经常遭到家暴,这些都忍了,但她怀疑刘*强在外有其他女人,所以跟她分手。
吴*琳说:“不管有无打牌,他就是赖在打牌上要把我踢走”。
最终双方签了分手协议,刘*强付给吴*琳一万元分手费。
为复合威胁刘-母让她“白发人送黑发人”
吴*琳说,当时答应分手是“赌气”。此后她还做出了更“赌气”的行为,另找了一个男朋友:“你(刘*强)能找到,我也能找到。”
但很快,这段关系也结束了。吴*琳说,因为这个男的比刘*强对他还坏,她想要找刘*强复合。
这个念头在2015年的11月17日达到了极致。当天,她回到刘*强暂住的地方,却发现晾晒着其他女人的内衣。
吴*琳买了一把水果刀,并打电话给刘-母,要求劝说刘*强和她复合,“不然就让你白发人送黑发人”。
第二天,11月18日下午,吴*琳带上水果刀,在刘*强工作的地方——华盟商务广场楼下,终于等来了刘*强。
复合不成当街杀人法庭择期宣判
“我不是故意杀他,我是被气到了。”吴*琳说,刘*强不答应复合,“说我跟他已经没有关系了,唯一的关系,我是孩子的妈。”
吴*琳拿出了3厘米宽的水果刀,捅中刘*强的胸腹部、上肢等地方,最后刘*强大出血而死。
吴*琳有个不幸的童年,母亲抛弃家庭,父亲犯罪,仍在服刑。“我想叫他回家。我不想女儿也有个不幸的童年,小时候就没有爸爸。”吴*琳这样解释,即使常受家暴,仍坚持复合的原因。
“你有没有想过,你杀死了刘*强,后来又自残,你的女儿不是会更加不幸吗?”审判长问。
吴*琳呆住,没有回答。
庭审结束后,公诉人告诉记者,吴*琳是个很矛盾的女人。
今天,刘*强的家属,提出民事赔偿174万余元的要求。刘-父说,不接受法庭调解。
法庭将择期宣判该案。
【法律解读】
故意杀人罪如何处罚
1、犯本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如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民愤极大如犯罪人恶贯满盈,群众强烈要求处死的故意杀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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