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建设厅关于海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实施意见
时间:2023-04-22 16:43:55 355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发布日期】2008-2-21【实施日期】2008-2-21【发布单位】【文号】琼建监[2008]36号

各市、县、自治县建设局,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的管理,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建质[2007]184号)的有关规定,现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成立省建设厅考核委员会,负责实施全省监督机构和人员的考核管理工作,并建立相应的考核管理档案。

考核委员会主任:杨青年

副主任:王和安、周继杰

委员:杨梅、张焦宏、曾德坤

二、在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第七条监督人员基本条件中,我省实行凡连续从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满10年,地市级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县级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监督人员,可不受地市级具有工程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县级具有工程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条件限制。

其它条件按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三、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按建设部考核管理办法实施。

考核材料的主要内容是:

(一)监督机构考核材料: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考核证书申请表;

2.批准成立机构的正式文件(复印件);

3.办公工作场所证明;

4.监督人员花名册、职称、所学专业和人事关系证明;

5.监督机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

6.具备与质量监督工作相适应的信息化管理和适应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需要的仪器、设备工具等。

(二)监督人员考核材料: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资格证书考核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技术职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连续从事质量监督工作时间证明或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经历证明。

四、监督机构考核证书有效期为六年,每三年进行一次验证考核。

监督人员资格证书有效期为六年,每二年进行一次考核。

五、各级工程质量监督站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考核工作,并于今年3月底前将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的考核材料报省建设厅监理处(联系人:周继杰,电话:65336022)。

附件: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考核证书申请表(略)

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资格证书考核申请表(略)

海南省建设厅

二○○八年二月二十一日

全文93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工作时间 最新知识
针对海南省建设厅关于海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实施意见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海南省建设厅关于海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实施意见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