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虚拟股权的含义是什么?
1.“股份制实体中的“虚拟股权”是指:国家(政府)保留国有资产所有权,但放弃部分或全部收益权、决策权、监督权等,即在国家(政府)投资作为资本注入的前提下,其他权利可以相互平衡所有利益相关者权衡。
2。虚拟股权具有以下特点:
首先,股权虚拟化的形式。虚拟股权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企业股权。为激励核心员工,公司向核心员工免费分配一定数量的虚拟股票,持有人可根据虚拟股票数量享受公司税后利润的分配。二是股东权益的不完全性。虚拟股权持有人只能享有股利收益权,即根据虚拟股权的数量,可以按比例享有公司税后利润分配权,但不能享有普通股股东的权益(如表决权、分配权等),因此,虚拟股权持有人将更加关注企业经营状况和企业利润。
第三,与购买实物股权或股票不同,虚拟股权由公司无偿或以奖励的形式给予特定员工,不需要员工出资。虚拟股权激励作为一种股权激励方式,既可以是物质激励,也可以是精神激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出资方式】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和其他依法可以用货币计价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但不能用货币计价转让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出资的。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性财产的价值,应当进行评估、核实,不得高估或者低估。法律、行政法规对估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按时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法办理产权转让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不仅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而且应当向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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