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证合一”是指原“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合二为一成为“不动产权登记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房屋登记后颁发不动产登记证,用以证明登记人对房产的权利。因此两证合一后,没有土地证不影响房屋所有权人对房屋的权利。但如果是当初在购买房屋时只过了房产证,却没有过户土地证,那么需要带着自己过户的房产证和没有过户的土地证去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去办理,房管局会把你的房产证和土地证都收走,然后重新办理成新的《不动产权证》。
什么是两证合一
在上海、深圳等地,一套房子只有一张证已经实施多年。以上海为例,这张证上载有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所有权、年限、土地的宗地图、土地性质等,包含有其他城市房产证和土地证里的内容,市民在办证时只要跑一趟房产部门就能搞定。
2004年12月1日,重庆市出台的《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将8种证书简化为了房地产权证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两种证书。登记将施行更严格的实名制。如果夫妻没有一起将两人的姓名登记在权属证书上,登记的一方就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的转移、抵押、注销等登记,而不必再去证明自己是未婚还是已婚、是否曾离婚、当前夫妻是否为实际的财产权利人等涉及当事人隐私的事项。条例颁布之后,无论房地机构合一还是分设,都必须而且只能设立一个窗口受理当事人的登记申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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