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和房产证必须两证合一吗
时间:2023-04-06 20:52:52 45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是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一、如何定义国有土地使用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证明,受法律保护。城市住房用地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市住房改造、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等住房用地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对象为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所有人。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二、无证土地债权可以转让吗

无证土地债权是不可以转让的,转让土地使用权在补办出让手续、补缴或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后,才可以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支付价款的行为。我国实行严格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制度。《土地管理法》第12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手续。”《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0条第3款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三、买一楼带院子的房子,院子是否签合同

最好签一个合同,以免后续开放商说房子的院子不属于你。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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