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知识产权案件审理质量,提升韩国知识产权裁判所(KIPT)的专业技能,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在2009年3月对KIPT复合技术审理部实行专利案件审理资源共享制度基础上,继续对其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体系进行完善。自2009年5月1日起,设立专门的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案件审理部。
此前,外观设计案件由商标审案人员负责审理,实用新型案件由专利审案人员审理,案件审理效率较低。设立专门的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案件审理部后,对于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案件将分别设置4名审案人员。这不仅可提升案件审理效率,还可促进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案件审理工作的发展。
KIPT所长Jae-HoPyo表示,将继续完善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体系,最大化满足客户需求,提升韩国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何艳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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