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公证的有用
先说社会承认度,死者的单位不承认,公证处也不承认,最后拿遗产还是要从新公证一遍。
再说办理流程和收费方面,公证处只收一次300-400的费用。
遗嘱库声称60岁老人免费立遗嘱,但当天要收400多块的精神评估费,二个月后才发给遗嘱证。
家人死后,家属提取遗嘱,首先要收一个预查询费20块,然后再申请提取,要收320块的运输费,320块只是拿到当时老人写的那张遗嘱(也就是那张纸)。如果需要立遗嘱时的“录像”和“指纹”还有“遗嘱电子版”合成的一个“U盘拷贝”还要加收200块。一般人认为只有一纸遗书也没什么作用力,一般都会连“U盘拷贝”里的资料一起提取。所以提取“遗书”+“U盘拷贝”就一共要缴540块。
公证处办理好遗嘱公证后就自已保管,并不产生以上流程。
一、如何证明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
法定继承人证明,需要继承人凭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和被继承人到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先开具亲属关系证明。再凭以上证件和书面材料,到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开具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加盖派出所户籍管理公章。此外在继承父母等相关人员的遗产的时候还需要继承公证。
二、立遗嘱需要子女签字吗
不需要。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公民可以订立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只要该遗嘱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有胎儿或者其他靠被继承人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需要预留相应遗产份额)并且符合法定形式就可以产生法定效力,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中对几种遗嘱的形式有明确规定,无论是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或者口头遗嘱,都不存在被继承人子女签字同意的规定。遗嘱是被继承人对于自己个人财产的一种自由处分,子女作为继承人是没有任何权利去干涉父母如何处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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