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征收增值税,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有关决定执行。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自1994年1月1日起适用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外国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和虽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