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诉讼案件的证据是哪些内容
1.可以用在社保局打印并盖章的社保清单;
2.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
3.银行工资账单、工资条;
4.用人单位为员工办理的暂住证、工牌、工作服工作证等;
5.考勤记录、入职表、派工单、工友同时的证人证言;
6.在职期间还可以通过拍摄工作照、与用人单位交涉录音。
二、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有什么区别
劳动仲裁和诉讼有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劳动仲裁具有行政和司法双重特征;劳动争议是完全的司法性质,具有最终的司法裁判权。
2.依据不同。劳动仲裁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劳动争议诉讼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民事诉讼法》。
3.原则不同。
4.程序不同。劳动仲裁只有一审;劳动诉讼则有二审。
5.审限不同。劳动仲裁的审限为自立案之日起60日,案情复杂需延期的,报批后可最长延期30日;劳动诉讼一审的审限为普通程序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报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简易程序三个月,诉讼二审的审限为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可报批延长。
6.效力不同。
7.收费不同。
三、法律如何界定劳动诉讼的时间
关于劳动诉讼时间的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而仲裁时效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损之日算起。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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