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用人单位对事假有扣减工资待遇的,因延长的假期其实属于休息日不是工作日,因此事假与延长假期期间重叠的,事假应当顺延。
2、如果用人单位对职工事假没有扣减工资待遇的,也可以要求职工不得顺延。
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1.
公司的员工因自身原因或其他原因向公司提出请事假,如果全年请事假的时间累计起来没有超过二十天或者一次性事假的请假时间没有超过十五天(其中不包含公众休息的节假日,下面条款也是不包含公众休息的节假日),原来的工资照常发放不因事假影响。
2.
公司的员工因自身原因或其他原因向公司提出请事假,如果全年请事假的时间累计起来已经超过二十天或者一次性事假的请假时间超过十五天,那么超过天数的工资按照请事假员工的原工资的百分之七十计算发放。
3.
公司的员工因自身原因或其他原因向公司提出请事假,如果全年请事假的时间累计起来超过三十天,那么超过天数的工资按照请事假员工的原工资的百分之五十计算发放。
4.如果员工一年请事假的时间累计起来超过六十天,那这个员工的工资将不予以发放(即停发全部的工资)。
5.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第一条第2款规定,“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此次延长的假期属于休息日,因此医疗期与延长假期期间重叠的,医疗期不应当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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