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再婚注意事项有哪些?需要避免哪些不良心理?
时间:2023-04-13 08:43:09 41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老年再婚注意事项有哪些?

1、未婚同居当慎重

据悉,老年再婚的稳定率很低:在天津,老年人再婚后的离婚率高达70%;在上海,老人再婚后的离婚率也高达50%。因此,一些老年人认为,不领证“比较自由”,万一双方“没感觉了”,分手会比较简单。但是未婚同居不为法律所认可,其间如果当事双方的权利受到侵害,是无法得到法律保障的。如果老年人不考虑婚姻,只谈恋爱,那是个人的自由;如果考虑婚姻却未婚同居,则应慎重。

2、透过表面知对方

再婚者除财产、儿女等问题之外,彼此健康方面的详细情况是必须了解清楚的。有些老人对自己的健康状况并不是不很了解,在一方患有传染病的情况下,老人之间一旦亲密接触,就有可能因相互传染而患病。举例说,结核病通过飞沫即可传染,老年人由于自身抗病能力弱,所以是易感人群,应引起警觉。

3、自尊是再婚的基础

中老年人再婚,感情基础欠缺,极容易怀旧、彼此猜疑,另外,由于经济因素,你有钱就和你过,没有钱就“拜拜”的现象很普遍,很少有同甘共苦的。

中老年人再婚要考虑对方的经济条件,这对今后的生活会有保障作用,是必须的,但是不可以因为条件而放弃自尊,要想使自己的晚年真正幸福,就要打好再婚的感情基础。中老年人再婚后还应有意识地发现和欣赏对方,缺乏这一点,互相之间就只剩下彼此利用的价值了。

4、不让“对比”影响再婚

丧偶的老年人再次恋爱时,总是自觉不自觉地拿眼前的对象与过去的老伴相比。为此我们提出了可以避免“对比”的办法:一是直面生活,双方在有矛盾时应就事论事,不对过去的事和物做广泛联想;二是改变思维模式,即使遇到不快,也要学会用新人的优点和旧人的缺点相比对;三是注意不去触动各自心理上的敏感点,例如双方条件的优劣问题、彼此间的信任问题,特别是老年人竭力回避或厌恶的事情。

5、如何向儿女开口讲

老年人再婚,应该与儿女坦诚相见,把自己真实的想法告诉他们,与他们在沟通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如果担心子女提出异议,可以慢慢渗透。老年人时常因为自尊难以启齿,难以坦诚地就此问题与儿女协商,但是,老年人应该处理好自己的婚姻关系,同时又应该不因此影响与血亲之间的亲密感情。

6、再婚切忌“短平快”

如果双方没有取得共识和理解,并建立一定的感情基础就匆忙结合,将会喝下自己酿下的苦酒,陷入进退维谷的境地。再婚对老年人的体力、精力都是一个严峻考验。

二、需要避免哪些不良心理?

怀旧心理:偶然回想起或定时祭奠已去世的爱人,是人之常情,但不宜整日思念或谈起,更不能把目前的伴侣与去世的伴侣相提并论,以免引起对方反感。

自卑心理:要正视自己的再婚,并勇敢地开始新的生活不要感到自卑或觉得再婚是件不光彩的事。

自私心理:要多为对方及其子女着想,不要自私,特别是在财产方面要保持公正,以免夫妻双方产生敌对情绪。

失望心理:要容忍目前配偶的一些缺点和不足,努力寻找对方的优点和长处,不要总以为对方不如自己以前的伴侣,而出现失望和不满等负性情绪,从而导致婚姻再次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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