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投标过程中保证金遭受骗局,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报告,由其依法处理;向公安机关办案调查。同时,如果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则需满足《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包括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分包他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等。
如果投标保证金遭受骗局,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报告,由其依法处理。
2、向公安机关办案调查。
投标保证金被没收有以下情形:《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一)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的;
(二)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应对投标保证金骗局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应对投标保证金骗局
投标保证金是政府采购中常见的一环,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利用这一机制骗局,向供应商收取保证金,承诺中标后不予退还。针对这种违法行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合作,共同打击投标保证金骗局。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对投标保证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供应商进行严肃处理。同时,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也应当与公安机关合作,对涉及投标保证金骗局案件进行联合调查,及时抓获犯罪嫌疑人,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公安机关也应当积极参与打击投标保证金骗局的工作,对涉及此类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调查,同时与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合作,共同追回被盗的保证金,维护公共利益。
为了保障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应当密切合作,共同打击投标保证金骗局,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投标保证金是政府采购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但有些不法分子利用这一机制骗局向供应商收取保证金,承诺中标后不予退还。针对这种违法行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合作,共同打击投标保证金骗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对投标保证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供应商进行严肃处理。同时,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也应当与公安机关合作,对涉及投标保证金骗局案件进行联合调查,及时抓获犯罪嫌疑人,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公安机关也应当积极参与打击投标保证金骗局的工作,对涉及此类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调查,同时与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合作,共同追回被盗的保证金,维护公共利益。为了保障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应当密切合作,共同打击投标保证金骗局,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一)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的;
(二)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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