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20年;(2)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20年—增加岁数);(3)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5年。被抚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家属交通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交通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家属住宿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住宿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家属误工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误工损失;超过的按三人计算。精神损害赔偿金受诉法院所载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同,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也有所不同。死亡抢救费按实际发生的计算。
工地死亡赔偿表的标准是什么?
根据实际支出来进行赔偿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第一条规定的待遇。
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但死亡赔偿金一般参照《民法典》的规定分割。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
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发生工伤死亡事故之后,首先如果是购买了工伤保险,则由工伤保险来进行赔偿,如果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则由受害者所在的单位来进行赔偿。具体赔偿需要由双方来进行协商,如果由工伤保险来进行赔偿,就由《工伤保险条例》中的内容来进行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注:《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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