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房屋确权如何办理
1、农村房屋所有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递交土地使用权证书、规划许可证,交由村委会进行审核;
2、村干部及其他村委会成员根据农民的申请情况进行核查,属实的签字盖章并递交给乡政府;
3、乡镇部门会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去实地查看,看看农民的房子是不是符合相关的规定,宅基地的大小是不是在规定范围内,审核无误的情况下签字,交给县规划局;
4、县规划局会审核农村房屋所使用的宅基地是不是符合乡镇发展要求,符合要求的审核通过;
5、拿着相关材料,去当地的房管局办理不动产登记,即农村房屋产权证,并缴纳相应的费用。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二、为什么要开展农村房屋确权
1、统筹城乡,以前只在城市实现房屋登记,农村却没有,这使得在农村矛盾调解和司法判定过程中缺乏产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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