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险公司在免责条款方面的相关要求,题目中提到,车辆单个车轮的单独损坏(包含轮胎以及轮毂的单一或同时毁损)且未牵涉到任何第三方的情况下,此类事件并不纳入保险责任范畴之内。
然而,对于除了上述车轮毁损以外,还存在其他部位同时遭受损害的情况,例如底盘受损、车身油漆刮擦等,那么这些情况便被视为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保险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当由于轮胎引发的严重损失,使得车辆不得不进行大规模修理时,保险公司通常会支付轮胎的更换费用,因为轮胎的更换成本通常会被计算在整体维修费用之中。
第十一条
下列损失、费用,本公司不负责赔偿:
(一)自然磨损、电气机械故障、朽蚀、腐蚀;
(二)轮胎或轮毂单独损坏;
(三)高温烘烤、人工直接供油造成的损失;
(四)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腐蚀、污染造成的损失;
(五)非保险车辆本身的损失;
(六)保险车辆的贬值损失;
(七)非全车被盗抢,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抢造成的损失;
(八)承租人与保险车辆同时失踪情形下发生的损失;
(九)因民事纠纷导致保险车辆被盗抢而发生的损失;
(十)因保险车辆不能使用导致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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