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合同有效,保证合同也有效,主债人破产对保证人责任的影响。1、保证人可能提前承担保证责任。2、保证人可以预先行使对主债务人的追偿权3、一般保证人享有的先诉抗辩权丧失。4、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受到限制。二、主合同有效,保证合同无效,主债务人破产对保证人赔偿责任的影响,保证人承担赔偿责任。
借条上的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借条上的担保人的责任是担保借款人偿还借款;如果借款人逾期不还款的,担保人需要按照约定向贷款人承担担保责任,即以其提供的担保财产向债权人进行清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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