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伤职工就医管理办法》第六条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掌握出入院指征,对符合住院指征的工伤职工,首诊医院必须按规定收治住院,不得推诿。对不符合住院指征的工伤职工,不得收治住院。工伤职工可以出院治疗的,应及时通知出院,严禁故意滞留工伤职工和挂床住院。
工伤职工接到定点医疗机构出院通知后,应及时办理出院手续,不得拒绝出院或无故拖延出院时间。对出院通知下达后拒绝出院的,定点医疗机构要及时通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自出院通知下达之日起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承担,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一、工伤没赔偿怎么办
1、先申请工伤认定。企业作为申请人,在职工发生事故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职工作为申请人,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要是企业没在规定的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千万记得要在1年内去申请工伤。
2、等工伤认定决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3、单位不承认工伤时。要是职工或者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否认是工伤的,用人单位需承担举证证明的责任。如用人单位没有有力证明的,应当承认工伤。
4、能协商就双方协商。在确定属于工伤后,单位和受害人或者受害人家属能够坐下来协商的,就双方协商赔偿数额和范围。单位履行了赔偿义务,受害人无须再经过其它程序。
5、协商不成申请仲裁。双方协商不了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不再向法院起诉的裁决结果应当服从。
6、向法院进行起诉。受害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工伤认定管辖怎么确定
1、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具体地说,应当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依规定应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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