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经济补偿金的赔付额度会以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进行核算。所谓的经济补偿标准,则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供职的时间长度来确定,具体的规则是为每个完整的工作年份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对于那些未达到完整整年但是超过半年时间的劳动者来说,将被视为一个工作年限来处理,即享受一个月薪资的补偿;如果供职期限不及半年,那么同样需要给予半个月的薪资作为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以及第八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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