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是可以使用发票章的,但是有一定的条件限制,具体如下:首先,该发票章确实属于公司,能证明是公司合法有效的章。盖章行为事实上代表一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即便该章专用于发票,但是对合同相对人以及第三人来说,该发票章具有公信力,也就是说只要证明该印章属于公司,则可以用于签订合同。
其次,如果持有公司发票章的人员是公司的授权代表,且合同满足生效的相关要件,则将该发票章用于签订合同自然是可行的。
最后,发票章毕竟专用于发票等方面,用于签订合同虽然不会当然导致合同无效,但是也会使得合同出现不规范的情况,很多时候不利于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在这里建议相关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尽量避免使用发票章,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转让公司盖有拆迁合同公章的公章合法吗?
关于利用注销企业公章签拆迁协议是不合法的。企业注销也就是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同时公司注销之后,公司的公章也应该进行收回、销毁。所以当公司注销后,公司的法人没有了,公司也不存在了,这个时候再用这个被注销企业的公章签订拆迁协议自然也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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