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民事诉讼程序的详细步骤如下:首要的一步是,作为提起诉讼的一方,您应该首先递交一份正式的起诉状,并且根据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相同数量的起诉状副本以供相关人员进行核对确认。接下来,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法理原则,当您决定向法院提交诉状时,应当先行准备好以下必备的法律资料:1.提供能够证明原告主体身份以及参与诉讼资格的相关证件资料,举例来说,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复印件。2.提供能为您的诉讼主张提供支撑的核心证据,例如合同文本、协议签署文件、具有法律效力的债权文书等等。最后,您有责任向法院提交各类书证,填写一式两份的证据清单时,务必要准确详尽地表述每个提交证据的名称和页码,以便于法院进行审查核实。在接到立案通知书之后,您会获得七天的期限来支付案件的受理费以及其他相关的诉讼费用。此外,请特别注意:假如您的诉讼由因涉及到合同纠纷而引起的话,那么您必须依据被告居住所在地或者合同实际履行地的相关法律法规,选择最适合的管辖权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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