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的两种执行方式是什么
时间:2023-06-26 18:00:12 41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没收财产刑罚的两种执行方式:全部没收和部分没收;或者分为由人民法院执行和在必要的时候,由人民法院会同公安机关一并执行的执行方式。但没收财产时,不能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一、罚金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一)罚金与没收财产一样,都是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采取的强制性财产惩罚措施。

(二)按照我国《刑法》“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罚金同没收财产一样,也只能执行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不能执行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后有的财产。

(三)罚金的范围只能是强制犯罪分子缴纳个人所有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如果没有钱款,可以对其拥有的合法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变卖、拍卖措施,用变卖、拍卖的钱款折抵罚金。

(四)罚金的缴纳是在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后,涉及的是刑罚的执行问题。

二、罚没财产是否包括股权财产

没收财产一般不包括股权。没收的财产一般是违法所得的财物。没收财产,是指剥夺犯罪人个人财产,无偿收归国有的一种刑罚方法。财产刑的一种。现代各国刑法对没收财产的规定,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没收犯罪者个人的财产。另一种除了没收犯罪者个人的财产以外,还包括没收犯罪所得财物、违禁品及犯罪工具。《刑法》第59条,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三、刑事没收财产生效期限是多久,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合法吗

没收财产执行前会向执行对象下达裁定书,裁定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1、没收财产执行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

2、但是,执结,并不是一定将被执行人的欠款全部执行到位。那些没有履行能力的案件,可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形式结案。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

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合法。

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也是一种财产刑,但它不同于罚金,是适用于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的刑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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