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可以的,只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上诉就可以的。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或者评审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交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限应当从判决书送达当事人的第二天起计算。判决书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当事人的,上诉期限从各自收到判决书裁定书之日起计算
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结论出来后,还能上诉吗?
(一)签收认定书与起诉没有关系;
(二)你应该保留整个治疗的诊断书、病例、医疗收据,并且保存交通的票据等;
(三)在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
(四)在受到伤害一年内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依照本规定重新调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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