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卫生室还是可以开展静脉输液的,但前提是要经过县级卫生计生部门批准。村卫生室申请开展静脉给药服务需符合下列条件:
1.通过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验收;
2.具备独立的静脉给药观察室及观察床;
3.配备常用的抢救药品、设备及供氧设施;
4.具备静脉药品配置的条件,设置独立的配药室;
5.开展静脉给药服务的村卫生室至少有一名执业人员参加预防和处理输液反应的救护措施和急救能力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县卫生健康局每年组织一次预防和处理输液反应的救护措施和急救能力培训并开展考核。);
6.开展抗菌药物静脉给药业务的,应当符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规定。
一、乡村医生输液犯法吗
《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四条:村卫生室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并经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后方可提供静脉给药服务:
(一)具备独立的静脉给药观察室及观察床;
(二)配备常用的抢救药品、设备及供氧设施;
(三)具备静脉药品配置的条件;
(四)开展静脉给药服务的村卫生室人员应当具备预防和处理输液反应的救护措施和急救能力;
(五)开展抗菌药物静脉给药业务的,应当符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规定。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哪些?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其诊疗科目、床位数量、科室设置、人员配备、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备要与其功能定位相适应。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财务活动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领导下,由财务部门集中管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财务核算机构或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可实行会计委托代理记账。
有条件的地区,可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具体办法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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