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法律法规概述
时间:2023-07-03 20:13:41 8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董事会有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董事会的组成,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至十三人;但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由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公司章程规定了董事长、副董事长的生产方式。第四十五条董事任期,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少于法定人数的,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董事职务。

有关董事会会议的问题

1.董事会的召集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如果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这项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2.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是一个以会议形式集体行使权力的机构,因此应当由公司章程规定定期召开会议或者有具体的会议制度,以促进其正常发挥作用,防止机构虚置。同时由公司法规定,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3.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是以会议形式行使权力的,必须规范地运行,所以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了由公司法作出规定外,其所需明确的事项则由公司章程规定。

4.会议通知

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这样可以使董事对会议议题有所准备。

5.会议记录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以保证会议记录的准确性、可信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五条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条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董事会
    董事会是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按公司或企业章程设立并由全体董事组成的业务执行机关。董事会是股东会或企业职工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关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企业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股...
    更新时间:2023-10-24 17:05:05
查看董事会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董事会 最新知识
针对董事会法律法规概述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董事会法律法规概述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