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送管辖后的举证期限适用于一审立案后的举证期限,即《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及时提供证据。根据当时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人民法院确定了当事人应提供的证据和期限。如果当时人在此期间提供证据确实困难,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期限。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不同情况不采纳证据,也可以采纳证据但给予警告和罚款。
法院移送管辖案件多久立案
三日内。改变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应当在收到案卷材料后的三日内立案。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第一审人民法院移送的上(抗)诉材料及案卷材料后的五日内立案。发回重审或指令再审的案件,应当在收到发回重审或指令再审裁定及案卷材料后的次日内立案。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裁定(决定)的次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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