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没有律师指定辩护的方式是,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
1、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
2、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
3、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辩护律师;
4、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
5、具有外国国籍的;
6、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7、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
应该怎样理解刑事诉讼证据三性
对于刑事诉讼证据三性的理解是:
1、客观性,即对已经发生的案件事实具有客观的反映;
2、相关性,即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有实质性的关联;
3、合法性,即证据收集的方式或方法必须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程序规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1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10日以前被告人。
对于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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