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指定辩护的特征,包括前提条件、时间限制、主体范围和律师资格要求等。指定辩护仅适用于审判阶段,且必须满足相关法律规定,如被告人尚未委托辩护律师、案件属于法律援助范围等。指定辩护的律师需满足法律援助义务,且只能由人民法院指派。
指定辩护的特征包括以下几点:首先,前提条件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尚未委托辩护律师;其次,该时间限制仅限于案件审判阶段;第三,指定辩护的主体仅限于人民法院;第四,受指派担任辩护人的律师需满足法律援助义务;最后,必须满足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的法定情形。
指 定 辩 护 的 特 征 是 什 么 ?
指定辩护是指在公诉案件中,由于被告人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法院为其指派一名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一种司法制度。指定辩护的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公平性:指定辩护旨在确保被告人获得与被告人身份、经济状况相适应的辩护律师,从而更好地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2. 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指定辩护律师的指定,使得被告人可以专注于案件审理,而无需分心于寻找资金和寻找合适的辩护律师。这有利于被告人充分参与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 降低诉讼成本:由于被告人无法支付律师费用,指定辩护律师的指定可以有效降低诉讼成本,减轻被告人的经济负担。
4. 提高辩护质量:指定辩护律师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辩护经验,可以为被告人提供更加专业的辩护意见,提高辩护质量。
5. 维护司法公正:指定辩护制度的实施,有助于确保司法公正,防止因被告人无法支付律师费用而影响案件审理结果的情况发生。
总之,指定辩护制度具有公平性、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辩护质量和维护司法公正等特征,有助于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
总之,指定辩护制度具有公平性、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辩护质量和维护司法公正等特征,有助于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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