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不是直属不可以给看守所犯人存钱,而依据规定,人犯在看守所羁押期间,会对羁押人犯的物品进行登记,如果是非日常生活用品的,由看守所代为保管,而违禁的物品会进行没收,所以给人犯存钱是没有必要的,无论是否直系亲属,给人犯存的钱,都不会交到人犯手中,钱是由看守所代为保管的。
人犯出所后,由看守所代为保管的物品,会发还给人犯,所以如果亲属想给人犯存钱的,可以在人犯所后直接交给人犯,而亲属也可以委托律师在看守所会见人犯,让律师了解人犯在看守所需要什么,然后将生活物品准备好,由律师交给人犯。
看守所对人犯的生活必需物品是会提供的,保障人犯在收押期间的生活,但衣服、被褥的,一般是由人犯自己准备的,家庭就可以帮被收押人员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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