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丢垃圾属于高空抛物。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一、民法典高空抛物该承担的责任有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行为人需依法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如果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未尽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也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此外如果无法查明具体的侵权行为人,则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补偿后找到侵权人的,可以向侵权人追偿。但是可以证明自己并非行为人的除外。
二、民法典高空抛物
摘录如下: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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