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级工伤赔偿的赔偿数额具体是多少?
时间:2023-06-30 19:52:05 276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伤被认定为八级伤残的工伤保险基金将支付11个月的工伤员工工资作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此外还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赔偿数额由当地人民政府规定。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伤被认定为八级伤残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11个月的工伤员工工资作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此外,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员工提出辞职的,还要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要赔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赔偿数额由当地人民政府规定。

八级工伤赔偿是怎样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10个月=25510元。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5个月2551元=3826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个月2551元=10204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551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3826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0204元=73979元。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六十四条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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