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人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通知委托人。
一、行纪合同中行纪人有哪些应尽义务?
(1)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义务。行纪人应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完成行纪行为,并应当尽注意义务,以使委托人的利益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
(2)依委托人指示处理事务的义务。委托人指定了卖出价格或买入价格的情况下,行纪人应当按委托人的指定价格处理事务。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
(3)妥善保管的义务。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4)委托物处置的义务。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与委托人不能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
(5)负担行纪费用的义务。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委托合同中谁是委托人和被委托人
委托合同中,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也称为受托人,是指接受他人委托代理委托人从事民事、商业活动或诉讼、仲裁活动的人。根据委托协议,只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委托人在委托人授权的权限内从事的民事、商业法律行为对委托人生效。受托人的责任,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有关事务。对委托事务要亲自处理。及时向客户报告事务处理情况。交付财产。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责任,明确委托事项。将委托事项明确告知受托人,并提出具体要求和授权范围。交付约定费用。为使受托人顺利处理委托事务,有时需要使用一定数额的费用,委托人应按约定及时支付。支付报酬。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后,委托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受托人如数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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