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中,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被委托人,也称“受托人”,是指接受他人委托代理委托人从事民事、商事活动或诉讼、仲裁活动的人。
一、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法律关系:依据委托协议而定,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被委托人在委托人授权的权限内从事的民事、商事法律行为对委托人生效。
二、被委托人和委托人应承担的责任:
受托人的责任:
1、按照委托人的指令处理有关事务。
2、对委托事务要亲自处理。
3、及时向委托人报告事务处理情况。
4、交付财物。
5、造成损失应予以赔偿。
委托人的责任:
1、明确委托事项。将委托事项明确告之受托人,并提出具体要求和授权范围。
2、交付约定费用。为了使受托人顺利处理其委托的事务,有时需要用一定数额的费用,委托人应按约定及时予以支付。
3、给付报酬。委托人在受托人完成其委托事务后,应按合同的约定向受托人如数支付报酬。
委托合同中受委托人有哪些义务
委托合同中受委托人的义务有:
1、支付费用的义务;
2、支付报酬的义务;
3、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的义务;
4、赔偿损失的义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非因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而遭受损害的,委托人应当负赔偿损失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条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第九百二十一条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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