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能代替业主作决定。只有决定权,执行权是物管公司。选出来的委员会是执行委员会,不用全都召开业主大会。这是民主的权利。没有业委会就必须召开业主大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因为业主大会是由建筑区划内的全体业主参加,依法成立的自治组织,是建筑区划内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机构,对建筑区划内的某些事情作出的决定,同样代表业主的意见。
业委会没有经过业主选举怎么办
没经过业主大会选举成立的业主委员会是不合法的。《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3、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5、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7、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8、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9、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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