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对经济补偿月工资进行了界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按照应付职工工资计算,包括小时工资或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如果工人工作少于12个月,则应根据实际工作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此处应注意,到期工资不等于到期工资。事实上,如果您不了解工资单,也没有看过数百份各类工资单,恐怕很难解决这个问题。阅读上述规定后,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经济补偿是根据到期工资计算的,不按基本工资和应付工资计算。至于到期工资是否为实际工资,我们需要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的具体情况,已经明确,经济补偿的月薪是根据应付给工人的工资计算的,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其他货币收入。然后,让我们来看看工资的内容。在这个问题上,,《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构成的规定》第二章明确规定:第二章工资总额构成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以下六部分组成:
(一)小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第五条:小时工资是指按照小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其中:
(一)按小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劳动工资
(二)实行结构性工资制度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本工资和岗位(岗位)工资
(三)新职工试用工资(学徒生活费)
(四)运动员体育津贴
第六条计件工资是指为完成工作按计件工资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
(一)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定额计件、超定额计件工资制度,并按照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2)按照工作任务包干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三)按照周转佣金或利润佣金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第7条: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一)生产奖(二)节约奖(三)劳动竞赛奖(四)机关事业单位奖励工资(五)其他奖金(八)津贴和补贴,是指因特殊或者额外的劳动消耗而向职工发放的津贴其他特殊原因,以及为确保员工工资水平不受价格影响而向员工支付的价格补贴。包括:补偿员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医疗津贴、技术津贴、年度绩效津贴和其他津贴(二)价格补贴。其中: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第九条:加班工资是指加班工资和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
第十条: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
(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按小时工资标准或小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定期休假、停学、履行国家或社会义务以及其他原因(II)额外工资和保留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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