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国家的规定而言,对女职工的生产假期进行了特别的规定,一般而言是享有98天的产假,对于8个月胎死休假,应当按照国家的标准,享有基础的98天产假,由于属于流产,应当酌情多增加部分产假,如果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有说明对产假的特别要求也可以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进行休假。
国家规定在职妇女产期前后必须享受的休假:
1.产假:98天+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2.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3.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4.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全文36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