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扶养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这是因为遗赠扶养协议是双务合同,即遗赠扶养协议双方当事人建立的是一种互利、有偿的关系,彼此的权利义务是对等的,既有权利也有义务。其次遗赠扶养协议是诺成性的法律行为,协议一经签订,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但是考虑到遗赠扶养协议所规定的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要到遗赠人死亡后才能实现,为了保障遗赠人生前依照协议得到扶养,也为了保障受遗赠人在遗赠人死后获得协议中规定的遗产,所以遗赠扶养协议必须以书面的形式签订。
遗赠扶养协议的特点
(1)遗赠抚养协议的主体一般有限制。遗赠人只能是公民,抚养人可以是公民(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也可以是集体所有制组织,而且须具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同时扶养人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
(2)遗赠抚养协议是一种协议行为。
(3)遗赠抚养协议双方,互相权利,互负义务。抚养人负有对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接受遗赠人遗赠财产的权利;遗赠人享有接受抚养的权利,负有将其遗产遗赠给抚养人的义务。
(4)遗赠抚养协议必须是书面形式,不能为口头形式,以便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有利于协议的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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