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动车未避让行人违反了哪一条
机动车未避让行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二、机动车未避让行人违章处理期限多长
违章处理期限一般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机动车未避让行人违章处理需带何种证件
违章处理需带以下证件:
1.发生交通违章行为车辆的行驶证的正副本原件;
2.驾驶人员身份证的原件;
3.驾驶人员驾驶证的正副本原件;
4.《违反交通管理罚款收据》和《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交通警察按照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并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被处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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