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辆实施逆向行驶,依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应受到处罚为内部警告,或二十元人民币到二百元人民币之间的罚金。
众所周知,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逆向行驶的车辆将被扣除相应的驾驶证分数。
具体的扣分标准如下:
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上驾驶机动车倒车、逆行或是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者,累计得分为12分;而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道之外的其他道路上进行逆行操作的司机,累积得分则为3分。
逆向行驶不仅是对交通法律法规的巨大挑战,也是对自身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不负责任。
在通常情况下,逆行方将可能承担主要责任甚至是全部责任(前提是对方并无不当行为)。
然而,具体的责任划分仍然需要参照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责任认定书来进行明确确认。
若当事人对该认定书持有异议,或认为存在错误,他们有权在接到认定书之后的三天内进行复核申请或提出行政诉讼。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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