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持票人及背书人对前手人有追索权。
二、已经付了款的保证人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有追索权。
票据的关系人有:出票人
(DRAWER)、付款人
(DRAWEE)、收款人
(PAYEE)、承兑人
(ACCEPTOR)、参加承兑人
(ACCEPTORFORHONOUR)、背书人
(ENDORSER)、持票人
(HOLDER)、善意持票人
(BONAFIDEHOLDER)、保证人
(GUARANTOR)。
出票人
(DRAWER):出票人是签发票据并将票据交付给他人的人。出票人是票据的主债务人。持票人或收款人提示票据要求付款或承兑时,出票人应该立即付款或承兑。
付款人
(DRAWEE):付款人是指支付给持票人或收款人票面金额的人,付款人并不一定是出票人,他只是出票人的债务人。
收款人
(PAYEE):收款人是指收取票款的人。收款人有权要求出票人或付款人付款或承兑。
承兑人
(ACCEPTOR):票据是远期票据时,收款人或持票人向付款人要求付款人同意到期付款,该付款人就是承兑人。
背书人
(ENDORSER):背书人指在票据上背书转让给其他人的人,一般是在票据的背面签字或盖章。接受了背书票据的人叫做被背书人
(ENDORSER),票据可以多次背书转让。
持票人
(HOLDER):持票人是持有票据的人。只有持票人才有权要求付款或承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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