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院执行局的职责范围,具体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对于法院已生效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以及刑事判决书、裁定书中涉及的财产部分进行强制执行;
其次,依法执行法律规定的仲裁裁决书、公正且具有法律效力的债权文书等其他法律文件;
再次,审查针对执行过程提出的异议、被执行主体可能面临的变更或追加情况;
此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扣划等必要手段,并对妨碍执行的行为人施以拘留、罚款等强制性措施;
最后,积极配合并协助其他法院开展相应的执行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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