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考试院发布信息,明确了2010年“三侨生”证明办理的具体要求。据悉,本次“三侨生”证明办理已经开始,截至2010年3月15日。“三侨生”在报考普通高校时可享受高考总分加15分投档,各高校择优录取的照顾政策。我市符合条件的“三侨生”可到市侨务局办理相关证明。
“三侨生”是指考生本人是归侨青年或归侨子女或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归侨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港澳同胞的子女均不属“三侨生”范围。
据了解,与往年办理“三侨生”证明相比,今年对办证对象的身份确认更为严格。需要办理“三侨生”证明的考生,可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看具体详情和登记。全省“三侨生”名单将在广东侨网(http://gocn.sothcn.com)上供查询。
有关部门强调,凡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三侨生”证明的,取消“三侨生”资格;已报名高考的,取消报考资格;已被高校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全文39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