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仲裁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当事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需要什么条件
中国仲裁裁决分为两种、一种为国内仲裁裁决,一种为涉外仲裁裁决:一、国内仲裁裁决。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二、民事诉讼法涉外仲裁适用范围是什么
涉外仲裁是指当事人依据仲裁协议将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制度。
适用范围:
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仲裁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仲裁协议的形式有什么
仲裁协议主要有三种形式,即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仲裁协议和其他书面形式。
1、仲裁条款是一种常见的方式,通常在主合同中注明合同纠纷,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2、仲裁协议是指双方表示将争议移交仲裁机构仲裁的书面文件;
3、其他书面形式主要是指双方的信函、传真、电报等书面材料。
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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