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菏泽市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核发流程有哪些
(一)申请人备齐资料到海港服务窗口提出申请;
(二)船舶登记主管人员对配员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三)审核通过的给予发放证书,未通过的应在当场告知。
二、菏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核发办理条件
(一)申请人为船舶所有人;
(二)具备船舶检验证书;
(三)具备船舶国籍证书。
三、菏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核发办理材料
船舶技术证书及其复印件
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船舶所有人委托他人申请办理时)
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申请书
四、菏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核发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第六条:船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航行:(一)经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依法检验并持有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二)经海事管理机构依法登记并持有船舶登记证书;(三)配备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船员;(四)配备必要的航行资料。
第七条:浮动设施具备下列条件,方可从事有关活动:(一)经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依法检验并持有合格的检验证书;(二)经海事管理机构依法登记并持有登记证书。
全文46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