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不可以做股东。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了社会团体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社会团体法人原则上不具备股权投资的主体资格,共青团、妇联、侨联、工商联不得设立非法人企业,党政机关主办的团体不得投资兴办企业。对于非企业法人的股东资格,法律进行了限制。社会团体的发起需要具备法人资格,有一定的人数参与和一定的资金做运转,发起社会团体还要向政府部门递交书面材料,包括成员个人资料等。
股东可以委托非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吗
可以,股东大会由股东参加,可以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由于出差、生病或其他原因无法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可以委托他人代自己出席,并依法行使表决权,但必须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的范围。除了书面委托书,其他的委托方式,如口头、电话授权他人代表自己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的,属无效行为。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社会团体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团结,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会团体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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