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被追偿的,诉讼费是由担保人自己承担。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的规定:“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保证的范围是包括实现债权的费用,因此当担保人被追偿的,诉讼费用是由担保人自己承担的,同时诉讼费就是属于实现债权的费用,从而是由担保人承担的。
担保人是否享有追偿权
担保人对于债务是享有追偿权的,而担保人在对担保债务主张担保追偿权时,应当对基础债权的真实存在负有举证义务,所谓基础债权,就是担保人所担保的主债权,而主债权不仅是担保的基础,也是行使担保追偿权的基础之一。因此担保人对于债务是享有追偿权的,担保人因担保合同无效而承担了赔偿责任,为维护担保人的合法权益,因此享有追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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