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世扬、曾敏学、范向辉与美国侨报社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
时间:2023-06-08 17:36:59 8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提交日期:

2010-01-1317:13:52

湖南高院知识产权庭维护

湖南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09)岳中民三初字第26号

原告苏世扬,男,1955年10月25日出生,汉族,岳阳晚报社记者,住湖南省岳阳市南湖大道34号,公民身份号码为430602195510252514。

原告曾敏学,男,1975年10月3日出生,汉族,岳阳晚报社记者,住湖南省岳阳市南湖大道34号,公民身份号码为430602197510031016。

原告范向辉,男,1975年9月21日出生,汉族,岳阳晚报社记者,住湖南省岳阳市岳东路32号,公民身份号码为43060219750921101X。

上述三原告的共同委托代理人贺先明,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岳阳分所律师。

被告美国侨报社,住所地美国纽约市第40大道东15号。

本院审理原告苏世扬、曾敏学、范向辉与被告美国侨报社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中,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原告苏世扬、曾敏学、范向辉应预交案件受理费8800元,但立案时未交纳,经批准在2009年11月13日前交清。因原告苏世扬、曾敏学、范向辉在本院指定的期限内仍未交清上述费用。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通知》第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长柳春龙

审判员贾小弟

代理审判员甘春汉

二○○九年十一月十五日

书记员冯媛君

全文57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著作权侵权 最新知识
针对苏世扬、曾敏学、范向辉与美国侨报社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苏世扬、曾敏学、范向辉与美国侨报社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